根据《江西省林业厅关于落实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赣林资发[2016]20号)、《江西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赣林资字[2017]216号)等文件精神,我市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,全力推进天然商品林停伐和管护协议签订工作。截止11月30日,全市全面完成了省厅下达的270.39万亩(其中国有31.23万亩,集体和个人239.16万亩)天然商品林停伐和管护协议签订任务。
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天然林保护工程工作力度,认真组织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县级自查、市级复查,加强天然林保护信息化建设,逐步建立和完善天然林保护管理体系和制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