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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保护竹林资源,遂川县龙泉林场采取“三措施”开展禁笋护竹工作,在进入林区路口张贴《关于禁止采挖春笋的通告》,规定在禁笋期间,严禁采挖竹笋。一是签订责任状。分场与工区签订,护林员与工区签订,层层抓落实,将责任落实到人。二是加大宣传力度。进村入户宣传,在管辖山场出入口张贴禁笋通告,做到禁笋家喻户晓。三是经常组织全分场职工,进行不定期巡查。对乱采乱挖竹笋行为的,一经发现及时制止并进行教育,不听劝阻者移交公安进行处理,确保禁笋工作取得成效。